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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微短剧驶向行业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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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26日举行的中部地区微短剧产业发展联盟成立及微短剧新质生产力高端对话活动上,江西省委宣传部与省广电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江西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推动江西微短剧产业的蓬
在4月26日举行的中部地区微短剧产业发展联盟成立及微短剧新质生产力高端对话活动上,江西省委宣传部与省广电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江西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推动江西微短剧产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该文件围绕微短剧产业的关键领域提出了十条具体举措,涵盖了创作基地建设、审批流程优化、金融扶持、版权保护和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旨在为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若干措施》特别强调对展现江西特色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具体来说,凡是在江西省内取景不少于6处,并充分展示江西旅游资源与文化元素的微短剧,均可获得相应的奖励。此外,对于参评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将提供额外奖励;荣获该奖项的作品可享受1:5的配套奖励政策。在央视或省级卫视首轮播出,以及在头部平台上线并获得良好口碑的微短剧,也将分别给予奖励。与此同时,支持微短剧"走出去"战略,对成功实现海外推广的作品,将提供20万至50万元不等的资金扶持。
在推动拍摄基地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将在赣江新区、鹰潭拾方光影影视基地等地打造各具特色的微短剧产业基地,并充分利用江西省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独具特色的微短剧拍摄基地。同时,支持赣州和吉安建立以革命历史为题材的微短剧拍摄基地,景德镇则重点发展陶瓷文化主题的微短剧基地,鼓励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建设乡村振兴、特色美食等题材的微短剧特色拍摄基地。对于首次获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认定为"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园区)"的单位,将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而对于年接待剧组数量达50个以上且累计拍摄天数不少于120天的产业基地或拍摄基地,则给予相应的奖励。
在培育产业主体方面,《若干措施》明确表示,对首次纳入江西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统计范围的微短剧相关企业,将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同时,对于在江西省内注册、在本地完成拍摄并在本土平台上线的微短剧企业,将根据其年度项目投资额的20%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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